支援的原稿
原稿玻璃
項目 | 詳細資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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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稿類型 |
文字文件、雜誌或報紙 列印的相片、明信片、名片或光碟(BD/DVD/CD等) 不適合自動送稿機的文件 |
大小(寬度 x 高度) | 最大216 x 297mm(8.5 x 11.7in) |
數量 | 一張或多張* |
厚度 | 最大5mm(0.2in) |
* 根據所選功能,可在原稿玻璃上放置兩份或更多原稿。
在ADF(自動送稿機)中
項目 | 詳細資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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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稿種類 | 相同大小、厚度及重量的多頁一般紙張文件 |
大小 |
A4、Letter、Legal 最大216 x 356mm(8.5 x 14.0in) 最小210 x 280mm(8.3 x 11.0in) |
數量 |
A4/Letter:最多35張[75g /m2(20lb)紙張],高度最大為3.5mm(0.14in) Legal:最多5張[75g /m2(20lb)紙張],高度最大為0.5mm(0.02in) 其他大小:1張 |
厚度 | 0.07至0.13mm(0.003至0.005in) |
重量 | 60至95g /m2(16.0至25.3lb) |
注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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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置前請確保文件上的膠水、墨水或校正液等液體已全部晾乾。
即使膠水已晾乾,也不能將帶膠水的文件放置在自動送稿機中,因為這樣可能會造成夾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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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入文件之前,請移除所有釘書釘、紙夾或其他緊固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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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自動送稿機中裝入Legal大小的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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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勿在自動送稿機中放置這些種類的文件,否則可能會造成夾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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摺皺或有摺痕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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捲曲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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撕裂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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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孔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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帶有膠水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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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便利貼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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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複寫紙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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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塗布紙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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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蔥皮紙或其他薄紙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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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片或紙張過厚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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